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选拔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升本考试招生旨在为专本科院校输送优秀专科毕业生,充实校生源结构,构建教育立交桥。激励专科学生在专科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促进终身学习。
第三条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德良好,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业能力。应届专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
(一)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内外大学生在云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办理复学手续,完成全日制专科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省内外获得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并于毕业当年在云南省应征入伍、且退役2年内(2024年9月1日以后至专升本报名前正式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由云南省各级项目办招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1年期满或2年期满或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2024年1月1日以后至专升本报名前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教育厅负责宏观管理专升本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考试招生政策和工发布招生权威信息,部署招生考试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审定招生院校、专业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专业(类)对应关系指导目录,下达招生计划
(三)确定考试类专业所属类别,审定考试大纲,监组织考试实施。
(四)制定免试作政策,下达免试招生计划,组织开展免试招生工作并进行审核。
(五)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考试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官方标题:云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官方链接:https://www.ynzs.cn/html/content/8237.html